江西鑫安鸿投资有限公司

专业生产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鑫安鸿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号2008 2 0199467.3),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填补了国内空白,联系电话:0791-88107750
上海市委调研部:禁止不满足后下部防护的货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作者:民建上海市委调研部

关于禁止不满足货车后下部防护要求国家强制标准的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的建议

    在一些交通发达的欧美国家,货车是必须安装车尾后防撞杠的,否则是禁止在高速路上行驶的。

    我国于2004年修订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要求,除半挂牵引车和长货挂车以外的总质量大于 3500 kg 的货车和挂车的后下部必须装备符合《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1567.2—2001) 规定的后下部防护装置,该装置对追尾碰撞的机动车必须具有足够的阻挡能力,以防止发生钻入碰撞。

    该要求自2004年实施以来,要求新生产车辆全部按照该标准安装相关设备,老车辆要进行改装。但是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到处都可以看到,那些没有安装车尾防撞杠的大货车毫无阻挡的狂奔在全国各地的高速公路上。货车司机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随意的超载和运输危险品,危险的大货车车尾如同恶魔一般已经残忍的夺去了许多年轻、鲜活的生命。

    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在全国各高速公路收费口设立货车安全检查站,禁止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安装相关设备的车辆通行,以此来促使这些车辆尽快安装相关防护设备,保全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让人们可以在回家的路上,更加放心。

    鑫安鸿再次提醒广大货车司机,安装车尾缓冲防撞架不仅是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有力的保障,安装合格的、好的车尾缓冲防撞架更有利于防范于未然,生命攸关,安装车尾缓冲防撞架刻不容缓,江西鑫安鸿投资有限公司研发的载货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在货车车尾防护栏装置的研究方面不仅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号99211488.8),具有完全知识产权,而且填补了目前国内在汽车车尾防撞方面的空白。公司制订的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企业标准,非常荣幸地成为国颁标准(GB11567.2-2001)《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起草参照依据。安装鑫安鸿自主研发的载货汽车车尾缓冲防撞架是货车最合适与恰当的选择!